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CIP籲應滾動檢討規則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 今 (27) 日宣布,由中國信託擔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遴選財務顧問。對於區塊開發,CIP 呼籲政府,因應國際能源趨勢現狀,滾動檢討規則。

台灣離岸風電發展正式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今年底將迎來首輪選商,規劃自 2026 年到 2035 年,每年釋出 1.5GW 的開發量,為台灣新增 15GW 離岸風電裝置容量。

CIP 區塊開發計畫執行長 Claire Lohan 表示,CIP 第三階段將推動開發 2020 年底公告選定的 6 處優良案場,其中台中 1800MW 的渢妙風場將參與遴選。

相較第二階段,CIP 台灣區財務長徐正穎指出,由於開發規則與環境不同,第三階段風場專案融資將面臨數項挑戰,包括,第一,國產化範疇更廣且核心技術難度提升,預期將導致開發成本增加;第二,單一開發商風場容量有其上限,不易創造規模經濟。

第三,競標金額上限設計,將導致競標價格與實際成本脫鉤,開發商進而轉向企業購售電合約 (CPPA) 以平衡開發成本與收益;第四,風場收入來源從台電躉購契約轉向一般企業購售電合約 (CPPA),對收入穩定性及融資可行性均為一大挑戰。

徐正穎認為,政府希望第三階段風場收入來源為 CPPA 方式,與過去台電躉購不同,對開發商融資來說是非常大的挑戰,區塊開發規則是去年訂的,今年增加淨零排放目標,加上俄烏戰爭影響國際能源,政府應滾動檢討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