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2年未回國戶籍遭遷出 恐無法適用房地合一稅免稅優惠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房地合一稅從 2016 年上路至今,滿足持有 6 年 400 萬元免稅條件的屋主越來越多,尤其恰逢這波房地產價格出現大漲,該優惠就顯得相當划算,不過近年因為疫情影響,有 20、30 萬人因為無法歸國,導致戶籍被遷出,而房地合一稅規定需要設籍、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才能享有 400 萬元的免稅優惠,一旦戶籍被遷出,恐怕無法適用這項優惠條件。
信義房屋 (9940-TW) 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這波房地產上漲幅度甚大,尤其雙北以外的區域,過去幾年房價可能就漲了數百萬元,未來出售時可能就會遇到房地合一稅的問題,而節稅的管道大致有兩條路,一個是持有滿 6 年,可享有 400 萬元的免稅額,但須符合設籍居住連續滿 6 年的規定,若是一買一賣則可以利用重購退稅的優惠條件。
根據內政部月報資料顯示,疫情前國內淨遷出往國外一年不到萬人,但從 2020 至今年上半年為止,淨遷出往國外的人數高達 37 萬人,推估可能有高達 2、30 萬人因為疫情滯留海外,因為相關規定導致戶籍被遷出,而國內的不動產稅負不少規定都必須設籍才能使用自住優惠,對於滯留海外的民眾多少都會產生影響。
房地合一稅規定出售自住房地若要享有 400 萬元免稅所得額,超過 400 萬元按最低稅率 10% 課徵的租稅優惠,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且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若是事前沒有做好設籍規劃,一旦只有自己設籍且因為滯留海外戶籍被遷出,恐怕就會不符合連續設籍滿 6 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