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經營權〉台新撤告 財部感謝最高院協助調解
纏鬥長達 17 年的彰銀 (2801-TW) 經營權之爭終於落幕,在台新金 (2887-TW) 撤回訴訟後畫下句點,財政部傍晚發表聲明,感謝最高院法官、調解委員與參與成員的努力,未來對於財部與台新雙方所轄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也樂觀其成。
據了解,財政部與台新金協調過程中,雙方為了價格一度卡關,但從證交所今天公告來看,台新金今天以每股 18.2 元的價格出脫彰銀約 10.48 億股,研判 18.2 元應是財政部與台新金成交共識。
財政部與台新金在 2014 年 12 月彰銀改選時,台新金因董事席次未能過半,痛失經營權,憤而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但在 2021 年台新金併購保德信人壽後 (現更名為台新人壽),允諾會在 6 年內出清彰銀持股,讓官民股和解露出曙光。
僅管台新金承諾將分批出清彰銀股票退場,但卻遲遲未對財政部撤告,雙方在最高法院出面調解下最終達成和解,台新金也在今天宣布向法院撤回告訴。
對於台新金撤回告訴,財政部表示,雙方訴訟可和平圓滿落幕,為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的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同感欣慰,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及所有參與成員之努力致上最大的敬意及謝忱。
財政部也說,肯定台新金在 2005 年挹注 365 億元增資彰銀,使彰銀得以大幅轉銷呆帳,優化財務結構,大幅改善彰銀體質,而且在台新金控於經營彰銀期間,以其經營團隊提升彰銀業績、強化公司治理、增加股東獲利的貢獻。
財政部表示,2015 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台新金控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持續提升彰銀績效,7 年間淨值增加 522 億元,達 1,714 億元,進一步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
財政部表示,基於互利共榮、往來互惠與善意之態度,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於符合法制之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雙方願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