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頻譜超標〉中華電:應遵循法規 超標頻譜應繳回、重新競標

中華電董事長謝繼茂與總經理郭水義表示,超標頻譜應繳回、重新競標。(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中華電董事長謝繼茂與總經理郭水義表示,超標頻譜應繳回、重新競標。(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台灣電信業兩大合併案若順利完成,台灣大 (3045-TW) 與遠傳 (4904-TW) 將面臨 5G 頻譜超標問題,也掀起各業者攻防戰。中華電 (2412-TW) 董事長謝繼茂今 (14) 日重申,頻譜是電信業者的關鍵資源,頻寬超標應遵循法規辦理並符合市場公平競爭,因此當業者合併後,多出的頻譜應繳回、重新釋出進行公開競標。

謝繼茂指出,從 2013 年開始,4G、5G 行動寬頻業務的四次競標,都是以「公開拍賣 + 頻寬上限 1/3」的規則來維持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總標金高達 3170 億元以上,此金額超過所有電信業的實收資本額、約 2500 億元,也超過國內電信業年營收 2800 億元,顯示頻率是影響行動通信發展與競爭的最關鍵基礎資源。

謝繼茂說,應該要透過既有的遊戲規則來審查合併案,超標的頻譜應該繳回或出售,待合併案完成後,再重新擬定新規則來競標頻譜,以中華電信來說,若重新釋出 1Gbps 以內的頻譜會積極爭取並發揮最佳的使用效率。

技術長林榮賜提到,業者完成合併後,頻率資源將大幅增加,以「台台併」為例,6GHz 以下總頻寬從 170MHz 增加至 270MHz,大幅提升 6 成,而用戶數則從 710 萬擴增到 980 萬戶,增加 4 成左右。

林榮賜表示,台灣大將比合併前,有更充裕的頻寬來提供服務,在用戶服務品質、頻率使用效率皆可獲得提升,隨著競爭力提升下,沒有理由再要求主管機關允許其頻寬超標。

總經理郭水義則強調,除了要遵守遊戲規則,公平競爭外,信賴必須保護市場才能永固,頻譜若有超標,依法應繳回,政府必有高度,重新有效釋出,遠傳先前的頻譜交易就是法遵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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