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歐洲反壟斷官司上訴失敗 但天價罰款略降至41億歐元

Alphabet 旗下 Google 周三(14 日)在歐洲的反壟斷官司上訴遭遇挫敗,歐洲第二高等法院「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支持歐盟對 Google 利用其安卓(Android)作業系統打壓競爭對手的反壟斷決定,但將原本天價 43 億歐元(約 43 億美元)罰款小幅降至 41 億歐元

歐盟普通法院聲明表示:「本院基本上確認歐盟執委會的決定,即 Google 對安卓行動設備製造商與行動網路營運商施家非法限制,以鞏固其搜尋引擎的主導地位。」

有報導指出,歐盟法院之所以將罰款小幅下調的原因是,歐盟反壟斷機構指控 Google 反市場競爭報告的一些分析存有缺陷,以及 Google 獲得公平聽證的權利受到部分侵害後,將罰金小幅下調。

歐盟執委會在 2018 年的反壟斷決定中表示,Google 的非法行為包括迫使製造商在使用安卓系統的設備上預裝 Google Search、Chrome 瀏覽器以及 Google Play 應用程式商店,並向他們付錢使其只預裝 Google Search 並阻止他們使用非安卓系統。

而歐盟普通法院正是認為歐盟執委會的第二點「Google Play 應用程式商店,並向他們付錢使其只預裝 Google Search 並阻止他們使用非安卓系統」的分析存在缺陷,稱其並未有足夠證據支持此論點,因此成為下調 Google 罰款的原因之一。

對此判決,Google 聲明稱對法官的決定感到失望,強調安卓替每個人創造更多選擇而非更少選擇,該系統支撐著歐洲與全球各地數以千計的成功企業。不過 Google 仍能向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這是 Google 繼去年對 24.2 億歐元(24.2 億美元)罰款的訴訟敗訴後,第二次在法庭上敗訴,而這也是該公司面臨歐洲三起反壟斷官司中的其中兩起。

歐盟反壟斷機構信心大增 美科技業皮皮剉

與此同時,歐盟反壟斷機構的這次勝訴無疑替打擊科技產業反競爭行為不餘遺力的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注入一劑強心針,其先前英特爾 (INTC-US) 與高通 (QCOM-US) 的反壟斷官司皆以敗訴收場。

目前維斯塔哲正在調查 Google 的數位廣告業務,涉及 Google 與臉書母公司 Meta(META-US) 的絕地藍(Jedi Blue)廣告協議,此外還有蘋果 (AAPL-US) 的 App Store 規則、Meta 的市場與數據使用,以及亞馬遜 (AMZN-US) 的線上銷售與市場實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普通法院支持歐盟反壟斷機構看法,可能強化當局對蘋果在音樂串流媒體市場的商業行為調查。該監管機構曾表示,蘋果在這方面的領域占有主導地位。

截稿前,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GOOGL-US) 盤前股價上漲 0.42%,每股暫報 104.65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