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查有心人洗發票賺獎金 上半年追回28.5萬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為防止有心人利用小額消費「洗發票」,財政部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針對不當取得發票取消獎金兌領並追回已領取的獎金,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上半年已追 28.5 萬元的獎金,其中又以小額品項分次結帳為大宗。
財政部去 (2021) 年 12 月 7 日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15 條,增訂第 2 項規定,針對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的小額發票,只要中獎超過一定張數,不僅不會給獎,也會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相關辦法自今 (2022) 年元旦起實施。
財政部今 (25) 日公布實施成效,統計今年 1-2 月到 5-6 月共 3 期已開獎發票中,共 45 件中獎發票遭追回獎金,累計共追回 28.5 萬元,而這些遭追回的發票消費態樣主要是購買提袋、影印或是到加油站小額自助加油等。
根據賦稅署統計,五大中獎異常態樣中,扣除買受人就是營業人外,主要以購買提袋、影印等小額消費分次結帳居多,占總件數比重約 28.9%、共追回 7 萬 3800 元的獎金,另有 24.4% 則是領獎人不願說明,只繳回獎金者,這部分共追回 8 萬 3800 元的獎金。
另外,也有人是透過網路 ATM 或電子支付分次繳納電信費,或是以自助加油方式大量取得小額消費發票,兩大態樣比重各有 6.7%,合計共追回 2 萬 7100 元的獎金。
賦稅署強調,為維護消費者的中獎權益,財政部將透過查核機制,遏止取巧者利用分散消費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以此取得獎金,落實統一發票給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