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市再出招!金管會鬆綁外資持有台股做擔保品規定
金管會今 (22) 日宣布,為吸引外資持續投注台股,擬鬆綁外資持有台股做為擔保品規定,本次開放措施實施後,未來外資如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時,無需再賣出台股持股部位,而是可以以我國上市櫃股票做為擔保品獲取資金。
外資已連三年賣超台股,今 (2022) 年以來至今,更是已經砍出台股超過 1.19 兆元,證期局統計,截至昨天為止,外資共計持有台股市值為 19 兆 591 億元,比例為 38.49%。
外資因調度資金需要,實務上須以股票投資部位進行擔保借款,或做為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交易的擔保品或保證金。金管會目前已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 21 條規定,開放外資得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借款買進台股。
證期局主祕黃厚銘表示,為吸引外資持續投注臺灣股市,金管會參酌美國商會 2022 年美商白皮書提出之建議,並徵詢中央銀行意見後,將進一步開放外資可以我國上市或上櫃股票做為海外投資活動的擔保品。
黃厚銘進一步指出,初步規劃,從事海外交易活動的外資雙方,皆需為我國合格登記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FINI),其中,屬於資金提供者,需為外國證券商或銀行,並以外資持有台股市值的一定成數,做為其提撥擔保品的額度上限,由提供擔保品的外資所委託之國內保管機構逐日控管額度。擔保品如因違約而處分,應依規定向中央銀行及證券交易所辦理申報。
黃厚銘表示,金管會已責成證交所與集保結算所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參與對象、擔保品提交、更換及領回、處分、控管方式等作業細節及相關操作辦法,鬆綁後一定會對穩定台股有正面效應,將儘快上路,至於是否能趕在年底公布仍要看證交所、集保的進度。
黃厚銘強調,本次開放措施實施後,未來外資如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時,可以我國上市櫃股票做為擔保品獲取資金,無需賣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及持有台股投資部位的意願,進而減少以賣出國內股票作為取得資金的來源,對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均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