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大型柴油車汰舊貨物稅減徵再延4年 通過立院初審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 修正草案今 (19) 日通過初審,大型柴油車汰換減徵貨物稅,每輛最高可減徵 40 萬元,將再延 4 年實施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為提高大型柴油車車主汰換舊車意願,改善空氣品質,根據現行貨物稅規定,從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只要汰換報廢一期到三期的大型柴油車,購置新型大型車並完成領牌登記,每輛最高可減徵 40 萬元的貨物稅。

根據環保署評估,截至今年底預估全台約有 7 萬 8000 多輛一期到三期的大型柴油車尚未完成汰換,為鼓勵車主汰換舊車,行政院日前提出貨物稅相關條例修正草案,擬將貨物稅實施優惠再延 4 年。

財委會今日通過行政院版本,拍板貨物稅減徵優惠將再延長 4 年,也就是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為止,後續將提報立法院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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