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送外銀拚淨零轉型大禮 金融債額度可拉高至8495億元

為配合國家 2050 淨零轉型目標,金管會今 (3) 日宣布,擬修法鬆綁「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若外銀發金融債所募資金是為了參與永續經濟活動,發債額度預計將可拉高達 8495 億元。

銀行副局長童政彰表示,鼓勵金融業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金管會已於去年 12 月 8 日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等單位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以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經濟活動。

為進一步吸引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參與永續經濟活動融資,金管會因此修正「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第 2 條及第 4 條。

童政彰表示,為利外國銀行在臺分行配合政府減碳政策,放寬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所募集資金可運用範圍由現行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及其他綠能產業建設,擴及於我國境內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 16 項一般經濟活動及 13 項前瞻經濟活動。同時,為確保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所募集的新臺幣金融債券資金用途符合發行目的,增訂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應就資金使用、控管情形等,建立相關評估查核等管理機制。

童政彰表示,參考金融總會、美國在台商會的建議,金管會在 2018 年已鬆綁過一次,放寬外銀在台發金融債範圍,統計自 2018 年 6 月起至 2022 年 11 月止,計有 4 家外銀分行被核准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包括法國興業、東方匯理、德意志、法巴共申請 1092 億元,目前尚在有效發行期限內的未發行額度為 197 億元,實際執行的為法國興業 61 億元、法國巴黎 90 億元及東方匯理 46 億元等三家銀行。

童政彰表示,此次修法放寬至「永續經濟活動」後,就現已發行金融債券的三家銀行:法國興業、東方匯理及法國巴黎來看,估計可增加的新台幣金融債券金額最多達 815.06 億元,但若以目前全部在台外銀來看,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淨值 1093 億元的八倍來看是 8746 億元,扣掉已發行的 251 億元,等於全體外銀額度可增至達 8495 億元。

金管會表示,本案法規鬆綁,預計可促進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對於永續及減碳轉型經濟活動之相關授信融資,進一步鼓勵企業進行減碳轉型,有助於達成減碳目標。此次修正草案除將於近日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 60 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