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數據隱私問題遭法國開罰800萬歐元 計劃提出上訴
鉅亨網編譯凌郁涵
蘋果 (AAPL-US) 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將法國用戶的個資用於定向廣告,遭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 (CNIL) 罰款 800 萬歐元。對此,蘋果計劃提出上訴。
CNIL 指出,蘋果於 iOS 14.6 以及先前的系統中,將個人化廣告設定預設為開啟,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通過辨識碼推送定向廣告。該機構認定,蘋果的行為違反《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該公司必須為此支付 800 萬歐元 (約 850 萬美元) 罰款。
去年 12 月,CNIL 就曾針對蘋果違反 GDPR,提出應施以 600 萬歐元罰金的建議。該機構指出,儘管 iOS 14 有詢問使用者是否允許安裝的應用程式 (App) 收集用於發送廣告的識別碼,但 iOS 的預設設定,卻讓蘋果能在未經用戶同意情況下,就能發送定向廣告。
對此,蘋果回應表示:「我們對此一決定感到失望,因為 CNIL 先前已經承認我們在 App Store 中提供搜索廣告的方式,已經優先考慮用戶隱私,我們將提出上訴。蘋果搜尋廣告已經比我們所知的任何其他數位廣告平台都走得更遠,為用戶提供了明確的選擇,就是讓他們可以選擇是否願意接受個性化廣告。」
此外,蘋果也表示,蘋果搜尋廣告從不在第三方 App 和網站上追踪用戶資料,只使用第一方數據來提供個性化廣告。該公司說道:「我們相信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用戶應該能夠決定是否共享他們的數據以及與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