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對泰山 (1218-TW) 去 (2022) 年 12 月 2 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 (5903-TW) 股票案,違反內控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宣布開罰 200 萬元,泰山最大股東龍邦 (2514-TW) 今 (5) 日指出,龍邦已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處分全家股票的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也盼泰山的獨立董事能戒慎恐懼虛心接受交易所處分,積極依法行使職權。
龍邦指出,泰山的獨立董事應召集審計委員會決議召開泰山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讓泰山回歸專業經理人經營,重回正軌遵循公司治理規範,
龍邦表示,為能貫徹當初協助泰山穩健經營初衷,維護公司治理,除自始即再三反對通過處分全家公司股權違法決議,更已於日前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處分全家公司股票的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也盼泰山公司的獨立董事能戒慎恐懼虛心接受交易所之處分,積極依法行使職權,召集審計委員會決議召開泰山公司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讓泰山回歸專業經理人經營,重回正軌遵循公司治理規範,以力挽狂瀾,確保五萬名股東權益。
龍邦今天發出聲明稿指出:
1. 證交所查核結果印證先前龍邦所警示者,泰山公司董事會處分全家公司股份,明顯違反取處程序及公司內控內稽規定,更致使全體股東必須共同蒙受證交所的裁罰損失,同意處分全家公司股份之董事們,均難辭其咎,應連帶賠償泰山公司一切損害!
2. 龍邦為撥亂反正,糾正上開違法決議等情事,近期已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並經商業法院受理分案,接下來亦會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以追究相關人等之法律責任,以維護泰山公司及廣大投資人之權益。
3. 龍邦將請獨立董事依法召集審計委員會決議召開泰山公司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以汰劣換優,俾正公司治理,並呼籲陳敏薰、李明輝獨立董事切勿再執迷不悟取法乎下,以免追悔莫及!
4. 末敬告各界,龍邦與銀行間之借貸,均屬正常往來的商業行為,一切合法合規,請各方切勿再抹黑影射模糊焦點,致不當干擾正常之商業運作與金融秩序!凡興風作浪助紂為虐者,龍邦公司定將嚴予追究,以符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