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正式啟動

中國證監會周三 (1 日) 表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正式啟動,發布《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

證監會表示,通知發布之日起,將繼續接收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申請。全面實行註冊制前,證監會將按現行規定正常推進上述行政許可工作。全面實行註冊制相關制度徵求意見稿發布之日起,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的企業,已通過發審委審核並取得核准批文的,發行承銷工作按照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證監會表示,已經採取試點先行、先增量後存量、逐步推開的改革路徑,先後在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京證券交易所試點註冊制,推進一攬子改革,打開了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在試點過程中,我們探索形成了註冊制改革三原則:尊重註冊制基本內涵、借鑑全球最佳實踐、體現中國特色和發展階段特徵。」

證監會指出,本次改革借鑒科創板、創業板經驗,以更加市場化便利化為導向,進一步改進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一是新股上市前 5 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範圍。

但本次註冊制改革從主板實際出發,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 6 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 10% 不變。主要考慮是,從實踐經驗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 6 個交易日起波動率相對較低,10% 的漲跌幅限制可以滿足絕大部分股票的定價需求。二是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在交易所審核環節,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責任,並形成審核意見。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

在證監會註冊環節,證監會基於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註冊程序,在 20 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註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註冊的決定。

證監會強調,實行註冊制,絕不意味著放鬆質量要求,審核把關更加嚴格。審核工作主要通過問詢來進行,督促發行人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同時,綜合運用多要素校驗、現場督導、現場檢查、投訴舉報核查、監管執法等多種方式,壓實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中介機構的 “看門人”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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