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家電最高可退稅2000元 財政部擬再延長2年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財政部擬將節能家電補助方案再延長 2 年,也就是到 2025 年 6 月 14 日前,購買指定的節能家電,每台最高可減徵 2000 元貨物稅,預計將列為本會期優先通過法案。
財政部從 2019 年 6 月 15 日起購買能源效率第一級、第二級的指定家電,每台最高可減徵 2000 元貨物稅;財政部 2021 年 5 月 26 日展延至今 (2023) 年 6 月 14 日止。
財政部日前公告,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規劃將購買指定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方案再延長 2 年,也就是延後到 2025 年 6 月 14 日落日。
根據財政部統計,統計到去年底為止,節能家電共已核退 720 萬台,合計已核退稅額約 119 億元。
財政部表示,民眾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家電,必須在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並依發票或收據記載的交易日期次日起算 6 個月內,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逾期將無法申請,須留意時間效期。
財政部表示,透過網路線上申請無須使用憑證登入及讀卡機,只要依申請畫面格式輸入買受人身分資料及電器產品等資訊,並上傳帳戶存摺封面,或是載有買受人帳戶資訊相關附件檔案,最後點選「申請退稅」,取得收件編號後即完成申請。
財政部提醒,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多加留意上述申請期限以維護權益,可多利用網路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