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國有地優先蓋社宅 國產署:匡列+保留面積逾百公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 (15) 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優先將國有地用來蓋社會住宅,而非以地上權方式標租助長炒房。財政部國產署對此表示,截至今 (2023) 年 1 月底,共已匡列約 37 公頃確定將興辦社會住宅,同時配合保留約 75 公頃供評估是否辦理社宅,合計已匡列加保留地至少有 112 公頃。
國產署表示,配合內政部指示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提供出租 25 處、10.34 公頃土地,捐贈 73 處、17.12 公頃土地及 102 筆房屋,出售 21 處、9.73 公頃土地予給住都中心,合計共已匡列 37 公頃的土地用來興建社會住宅。
統計國產署目前為止共已出租 9 處、捐贈 21 處、出售 15 處土地及捐贈 102 筆房屋。此外,國產署也配合保留 578 筆國有土地、1 處國有房地 (土地面積 75.08 公頃,房屋 13 戶) 供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
國產署表示,除配合內政部規劃需求保留國有土地暫不活化利用外,國產署自去年起就選定招標設定地上權的土地,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興建條件者,優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認無使用需求,才會進行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作業。
國產署表示,去年辦理 5 批次招標設定地上權作業,其中屬住宅區的 27 處土地,均已徵詢住宅主管機關評估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
至立委提及的陸軍保養廠,國有土地初始面積 9.79 公頃,2005 年間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其中 2 公頃道路用地配合地區交通動線需求調整,並由台北市政府以撥用方式取得,國產署也依都市計畫規定回饋 2.63 公頃公園用地,其餘土地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 (特) 區分為 A、B、C、D、E5 處基地。
其中 A 基地面積約 0.56 公頃、B 基地面積約 0.9 公頃,已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另外 C、D、E 基地部分,國產署曾邀集營建署、住都中心、國防部軍備局及台北市政府等單位研商,拍定包括 D 基地 (面積約 1.2 公頃)、E 基地 (面積約 0.83 公頃) 由住都中心評估規劃興辦社宅。
另外,C 基地 (約 1.59 公頃) 則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運用,標脫後的權利金及地租收入,可挹注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