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誘因 證交所鬆綁母公司釋股規定

提高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誘因 證交所鬆綁母公司釋股規定。(鉅亨網資料照)
提高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誘因 證交所鬆綁母公司釋股規定。(鉅亨網資料照)

創新板掛牌條件再鬆綁,證交所今 (21) 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子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時,母公司降低持有子公司持股比重應該從現行的 70% 以下調整為 80% 以下,減輕母公司釋股壓力,提高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的誘因。

根據規定,目前屬於母子公司關係的子公司,在申請創新板上市時,母公司必須比照一般板申請上市規定,降低對子公司持股至 70%,轉板後還要提撥至少 10% 的持股辦理公開銷售。

證交所表示,考量創新板應提撥股份公開承銷比率及內部人以外的持股總額比例都比一般板還低,因此以差異性釋股的規範方式應屬可行,因此將釋股比重從 70% 以下調整為 80% 以下,降低母公司因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的釋股壓力,盼能提升子公司到創新板掛牌的誘因。

而甫通過創新板審議的台灣虎航 (6757-TW),其母公司為上市公司華航 (2610-TW),符合母公司的子公司申請創新板掛牌的情況,是否可適用剛通過的「鬆綁釋」股規定?

對此,證交所主管表示,今天剛通過的修正草案,仍需報請主管機關通過才會生效,以時間點來看台灣虎航應該無法適用,必須是之後申請創新板的公司才能適用。

另外,為配合未來將開放創新板初次上市承銷案件,得採洽商銷售方式配售給基石投資人,考量獲配售的基石投資人對創新事業具一定的了解程度同時具有風險承擔能力,因此增訂相關規定,明訂洽商銷售取得創新板股票的法人為合格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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