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公告 採取措施防止猴痘疫情傳入

中國海關總署官網周三 (22 日) 公告,要求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人員如接觸過猴痘病例或出現相關症狀,入境中國時應向海關申報。

公告指出,截至目前,全球已有 110 個國家(地區)報告了 85000 多例猴痘確診病例,包含 93 例死亡病例。目前仍有 30 多個國家(地區)持續上報猴痘病例,其他一些國家(地區)則可能存在檢測和確診病例報告不足的情況。

為防止猴痘疫情傳入中國,保護出入境人員的健康安全,海關總署引用《衛生檢疫法》等規定,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人員,如接觸過猴痘病例或出現發熱、寒戰、頭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結腫大、面部和身體大範圍皮疹等症狀,入境中國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衛生檢疫人員將按規定程序採取醫學措施並開展採樣檢測。

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地區)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裝箱、貨物,應按規定程序接受衛生處理。

該公告有效期為自發布之日起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