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Lyft勝訴!加州法院裁定可將司機視為承攬業者

加州一家上訴法院周一 (13 日) 推翻下級法院先前裁決,允許 Uber(UBER-US)、Lyft(LYFT-US) 在內等叫車或外送平台將旗下駕駛歸類為獨立的承攬業者,而非正式員工。

消息傳出後,共享平台類股周一盤後集體揚升,Lyft 盤後漲 5.2%,Uber 漲 4.8%,DoorDash(DASH-US) 漲 4%。

加州第一地區上訴法院表示:「第 22 號提案沒有妨礙立法機關在處理工人薪資方面的權力,也沒有違反單一議題原則 (single-subject rule)。」

Uber 法務長 Tony West 透過聲明表示:「今日的裁決對 App 工人和數百萬支持第 22 號提案的加州人來說是一大勝利。全州的司機和快遞員都對該提案感到滿意,因為這不僅為他們帶來好處,也保留 App 獨特的靈活性。」

第 22 號提案為 Uber 和 Lyft 司機究竟是承攬業者還是正式員工,設立一套標準,並排除 Uber 等公司為旗下駕駛提供有薪病假、健康保險等員工福利的義務。

加州 2020 年 11 月通過第 22 號提案公投,同意讓 Uber、Lyft 等業者將旗下的駕駛視為外包的承攬業者,為了保留原有的營運模式,Uber、Lyft、DoorDash 和 Instacart 等公司當時斥資約 2 億美元進行政治遊說,並承諾向司機提供更多靈活性和福利。

然而,就在公投通過的隔年,加州高等法院卻以提案恐限制州立法機關權力,以及未來通過立法的能力為由,裁定公投提案違憲,提案支持者後續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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