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中大型券商申請成立STO平台 首檔虛擬債券年底可望上路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金管會 2020 年 1 月 20 日發布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 (STO)管理辦法後,一直無人問津,歷經三年,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今 (10) 日透露,終於有國內中大型券商在今 (2023) 年 3 月時遞件申請成立 STO 平台,預計今年底前首檔虛擬債券可望上路。
我國 STO 制度是在證券交易法架構下進行規劃,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新臺幣 3000 萬元(含)以下案件豁免證券交易法申報生效規定,並應依櫃買中心訂定 STO 管理辦法辦理,募資金額逾 3000 萬元案件,則應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
但在 2020 年 1 月 20 日發布 STO 管理辦法施行後一直無人申請,金管會才於去年宣布對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業務 (STO) 鬆綁,包括:交易平台接受第二檔 STO 的間隔時間,由現行一年縮短為六個月、將原單一平台募資上限由 1 億元提高 2 億元、開放僑外資可投資募資金額 3 千萬元以下的 STO。
鬆綁過後終於讓申請案「破蛋」,張振山表示,有一家中大型券商提出申請要成立 STO 平台,此次提出申請的券商已找到一家「新興科技產業的中小型企業」發行人,預計會發行「債務型」的虛擬通貨,櫃買中心已在審查中。
一般來說,STO 平台可發行的虛擬通貨有兩種,一是債券型,二是分潤型,投資人獲利來源除了價差以外,若投資分潤型者,可以分享發行人經營利益,投資債務型者則可收配息,像虛擬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