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Card儲蓄帳戶4.15%高利大搶錢 黃天牧提監理原則

蘋果 (Apple) 與高盛銀行 (Goldman Sachs) 在美國合作推出 Apple Card 儲蓄帳戶,並提供 4.15% 的高年收益率,面對新式金融服務來襲,如果推到台灣如何因應?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 (19) 日表示,若要在台落地就要遵循銀行法規定,即使是新式金融,監理只有一個原則,即「同樣行為、同樣風險、同樣監理」。

蘋果這次針對 Apple Card 用戶的高利帳戶方案提供 4.15% 的高年收益率,而且不收費,也沒有最低存款或餘額要求,用戶可直接從錢包 App 中的 Apple Card 設立和管理其儲蓄帳戶,也讓蘋果進軍金融服務領域更進一步,而且沒有最低存款限制,也沒有最低餘額要求,不過,根據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條例,最高存款額度 25 萬美元。

針對美國 Apple Card 推出儲蓄帳戶議題,黃天牧表示,會了解一下,國際間的監理機關,對於金融科技在監管領域中,都有一致的原則,同樣的行為、同樣的風險、同樣的規範,不論原來業者是金融業、科技業,只要行為相同,就要用同樣的規則去處理。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質詢時也提到,對於新興金融科技應用,Apple Card 已經出來了,銀行法 29 條有規定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其實,台灣產業的電子錢包 20 幾年前就有,僅次於日本,但當時因為銀行法 29 條的規定讓大家都不敢做,現在 Apple Card 出來了,它的利息很高,很有吸引力,倘若要推來台灣,要怎麼因應?

黃天牧強調,現在有沒有在台灣落地,要再了解一下,如果在台灣落地,當然要遵循銀行法的規定,會盡快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