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中國「小明」也想領普發6000元?財政部最快周五跨部會討論

普發現金 6000 元已有近 8 成民眾領取,但有立委主張台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小孩「小明」,儘管有居留證卻無法領取 6000 元,要求財政部研議是否開放小明也能領取。據悉,財政部最快在本周五召開跨部會會議,釐清小明能否領取 6000 元。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 (19) 日在財委會質詢時提到,已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憑居留證領取 6000 元,但自己接獲陳情,有民眾稱台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孩子,雖有居留證但卻無法領取 6000 元,要求財政部須在一周內研議是否開放小明也能領取 6000 元。

對於小明是否也能領取 6000 元,對此財政部官員則表示,小明身分有很多種,因此首先要先釐清小明的身分,例如有些小明可自行選擇國籍,既然選擇當中國人,「不認同我們,那為何要給你 6000 元」?

官員透露,最快要等本周五 (21 日) 才能邀集包括陸委會、數發部、移民署與衛福部等相關部會一起開會,先釐清小明身分後再回歸根據「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檢視能否領取,而依據現行辦法,小明確實無法領取 6000 元。

官員直言,小明主要有未滿 12 歲、滿 12 歲但未滿 20 歲,有些在台灣出生可自行選擇國籍,「如果刻意不辦理出生登記,未來也不見得就是台灣國民」,實在沒有理由要求也享有普發現金 6000 元。

根據「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普發現金 6000 元共有 4 類對象可領取,包括台灣國民、駐外人員及其眷屬、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配偶,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