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明」想領6000元 財政部:必須在10月底前完成設籍

台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小孩 (小明) 是否可領 6000 元,財政部今 (24) 日給答案。財政部表示,小明如果也想領 6000 元,必須在普發現金發放期間內,也就是 10 月 31 日底完成在台灣設籍的相關程序,才符合領取資格。

全民普發現金 6000 元約近 8 成民眾已經領取,但有立委主張台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小孩「小明」,雖有居留證但卻無法享有領取 6000 元的資格,要求財政部研議是否開放小明也能領取。

對於小明能否領取 6000 元,財政部表示,台灣人與中國籍配偶所生的子女,必須在普發現金期限內取得我國國籍,也就是最晚要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戶籍設立,才符合普發現金領取資格。

為了釐清小明是否具備領取 6000 元資格,財政部 21 日邀集包括陸委會、數發部、移民署與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共同討論,先釐清小明身分後再回歸根據「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檢視能否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