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修訂專利規則草案 法院可應要求對侵權者發布禁令
鉅亨網編譯林薏禎
路透報導,歐盟執委會已調整專利規則草案,有利於專利持有者就授權金糾紛向侵權公司提起訴訟。在這之前,有批評人士認為未調整前的草案只對專利使用者有利,還限縮專利所有權人以禁令來解決爭端的能力。
這項規則草案預估會在周三 (26 日) 公布,歐盟官員希望,這項擬議草案可以結束因電信設備、智慧手機、電腦、聯網汽車和智慧設備等關鍵技術而起,且代價高昂的專利糾紛。
過去十年來,行動技術一直是歐盟專利訴訟的溫床,包含蘋果 (AAPL-US)、微軟 (MSFT-US)、宏達電 (2498-TW)、摩托羅拉 (MSI-US)、三星電子和諾基亞 (NOK-US) 等企業都曾涉及。
歐盟官員解釋,對汽車業和物聯網技術專利戰升溫,以及中國在關鍵專利方面的影響力不斷提升,是委員會提出這項規則草案的主因。
根據路透看到的草案內容,最新草案將允許專利持有者要求法院對侵權公司發布禁令,即使雙方在歐洲智慧財產局 (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 的主導下,已針對公平、合理、非歧視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簡稱 FRAND) 的授權金進行談判。
最新草案顯示:「啟動 FRAND 確立的義務,不該傷害對各方權利的有效保護。因此,承諾遵守 FRAND 裁定結果的一方,可在另一方未遵守的情況下,於裁定期間向主管國家法院提出訴訟。」
支持草案的專利所有人認為,這項規範有助於保護他們的權利,反對者則警告,若允許實施禁令,將抬高專利費用並且扼殺競爭。
修訂後的規則草案仍須獲得歐洲議會與歐盟成員國通過,才能正式成為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