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英特格爭訟〉控英特格侵權遭駁回 家登將再上訴

家登參與2021 SEMICON TAIWAN。(鉅亨網資料照)
家登參與2021 SEMICON TAIWAN。(鉅亨網資料照)

美商英特格 (Entegris) 發布聲明指出,家登 (3680-TW) 於 2021 年 11 月控告公司侵權一案,公司獲得法院正面判決;家登也在今 (12) 日表示,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在收迄判決正本後,研析上訴理由,續行上訴,以維護我方權益。

英特格 2021 年 11 月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家登專利請求權不存在訴訟」(111 年度民專訴字第 19 號)。

家登接獲通知當日也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以英特格晶圓傳送盒 (FOUP) 侵害上開專利權為由,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侵害專利權,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 1 億元 (111 年度民專訴字第 1 號)。

家登指出,上述兩項訴訟案件在 2023 年 6 月 9 日經法院第一審宣判,第一個案件家登為被告的確認訴訟 (111 年度民專訴字第 19 號),由於前面的侵權訴訟已被法官認定為原告型號 A300 晶圓傳送盒(FOUP) 不侵權,因此英特格所提出的確認不侵權訴訟成立,即家登不能再以此專利「I238804 號」向英特格提出排除侵害、防止侵害及損害賠償等請求權,但僅限於 A300 晶圓傳送盒系列產品。

第二個案件 (111 年度民專訴字第 1 號) 家登為原告,一審的侵權訴訟被智財法院裁定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責,即法院認定被告英特格生產、銷售的晶圓傳送盒產品並沒有侵害本公司「I238804 號」專利權。

家登表示,兩件判決案並不會對公司營運現狀產生影響,本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在收迄判決正本後,研析上訴理由,續行上訴,以維護我方之權益。

家登每年投入近 7% 的營收比重在研發上,去年就投入將近 3 億元研發資金,與全世界技術最頂尖的客戶一起合作,也較競爭者提早在 2004 年 3 月 8 日申請「I238804 號」專利權。

家登專利是光罩、晶圓傳送盒產品填充裝置改良,是半導體光罩、晶圓傳送盒邁入銅製程、奈米製程中不可或缺之技術,商業價值高達百億元,為家登投入研發不餘遺力的代表性專利,公司會捍衛權利持續上訴,爭取法院對於此技術的獨特性與具備的商業創新價值的認可,因此特以向公眾說明,並依照法律程序進行後續安排,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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