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談SOGO聯名卡與國泰分手案 徐旭東:合約不能永遠無限期

首談SOGO聯名卡與國泰分手案 徐旭東:合約不能永遠無限期。(鉅亨網記者陳蕙綾攝)
首談SOGO聯名卡與國泰分手案 徐旭東:合約不能永遠無限期。(鉅亨網記者陳蕙綾攝)

遠東 SOGO 與國泰世華聯名卡合作將分手,對於前國泰金控 (2882-TW) 副董事長蔡鎮宇喊話要以和為貴,否則將抗告到底,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今 (16) 日於遠東銀 (2845-TW) 股東會後受訪表示,與國泰世華的合約是歷史性的,時間都過了 20 年了,「坐下來談一談就好」,兩邊都有各自的客人要顧,不認為這次的爭議有什麼了不起,但「合約不能永遠無限期,應該要調整一下」,同時他強調沒有歸還權利金的問題。

「太平洋 SOGO 聯名卡」在 2001 年由國泰銀行的前身匯通銀行,與更名前的太平洋 SOGO 百貨簽訂獨家發行合約,蔡鎮宇就是當初國泰世華銀與 SOGO 聯名卡主談者,蔡鎮宇向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喊話,希望雙方按照契約「白紙黑字」走,否則國泰必定抗告到底。

徐旭東今在遠東銀行股東會後表示,當初連名卡合約是遠東集團還未進入 SOGO 時簽的,過了 20 年,過了 20 年後,大家應該再談一談。「國泰是大企業,但我們也不小,坐下來談一談沒什麼了不起,主要就是保護顧客。」

有媒體關心,既然沒什麼大不了,那為何要提出仲裁?徐旭東回應「合約不能永遠無期限」,走了 20 年,遠東集團有權力決定合約長短,之前就一直在談,但都沒有共識,就交由第三方決定;至於國泰認為終止可以,但要歸還 9 億元權利金,遠東集團要不要歸還?徐旭東表示,沒有權利金的問題,但強調仍是希望合作、和氣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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