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車怨:EPA、各州和聯邦新排放規定不明確又缺乏協調 難以遵循

美國最大車廠通用汽車 (GM-US) 周三 (5 日) 表示,依據環境保護局 (EPA) 擬議的車輛排放規則以及其他州和聯邦法規,公司恐難遵循其電動車要求。

通用向 EPA 表示,有 6 個州和聯邦法規擬要求每家車廠在 2030 年左右的時間範圍內,達到每十幾輛車中平均 50% 以上是電動車。

通用汽車表示,各機構之間的政策恐缺乏明確性或缺乏協調,可能阻礙車廠年年遵循這些監管計畫的能力,在滿足 EPA 整體電動車目標的同時又遵循各個監管計畫。

通用在 2021 年曾誓言,2035 年之前將停止銷售新的汽油動力車,但周三該車廠表示,對其「2030 年前過渡至電動車占比 50%」的目標充滿信心,預計 2035 年前可達到 100%,但不確定是否有能力讓每個車型年各種適用均值設定都如此精確。

EPA 今年 4 月表示,與現行 2026 年標準相比,擬議的 2027-2032 年標準將削減排放量 56%,即年平均汙染量下降 13%。根據。EPA 估計,到 2030 年,新車中的電動車占比為 60%,而到 2032 年該占比上升至 67%。

上周一個代表各大車廠的組織 (含通用) 表示,EPA 的提案「既不合理也不可實現」,並建議改為 2030 年前占比 40% 至 50% 的要求 (電動、插電式和燃料車),接著至 2032 年底前將占比持續提升。

通用表示支持拜登總統 2021 年 8 月的行政命令中概述的「最初目標」,即到 2030 年前電動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在新車中佔比達 50%。通用認為,該目標是實現「2035 年之前新車全數電動化」的適當路徑,且該目標意識到供應鏈、製造、基礎設施和消費者市場動態的深度不確定性。

美國政府今年 6 月披露,通用汽車因 2016 年和 2017 年車型未能滿足企業平均燃油經濟性 (CAFE) 的車輛規定而支付 1.282 億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