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第三方支付淪詐騙幫兇 數位部盯業者落實登錄制

數位部部長唐鳳。(鉅亨網資料照)
數位部部長唐鳳。(鉅亨網資料照)

為避免第三方支付工具淪為詐騙集團洗錢工具,數位部研議「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要求申請業者提出洗錢防制的法遵聲明書,須符合洗防規範始能登錄,預計 7 月底前實施。

立委賴士葆委員於今 (6) 日呼籲第三方支付業者須與銀行簽訂信託或履保一事,數位部產業署對此則表示,已依「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要求第三方支付業者須與銀行簽訂信託或履保,才能執行業務,違反者將依法裁罰。

而為避免第三方支付成為詐騙集團利用洗錢的工具,產業署分別從法遵面、業務經營面及行政協助面等三大面向研擬具體措施,確保民眾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安全。

數位部指出,在法遵面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已在今 (2023) 年正式上路,產業署也為此訂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指引手冊」,協助業者進行法遵作業以及落實 KYC。

根據數位部規劃,將自 7 月起啟動洗錢防制查核作業,業者如未落實法遵、不願配合改善或規避查核者,將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進行裁罰。

在業務經營面上,產業署則研議「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並訂在 7 月底前實施,要求申請業者提出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書,符合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始能登錄。

數位部表示,未來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若未完成能量登錄作業,將請銀行於與第三方支付業務合作前,不予進行虛擬帳號業務合作、不予簽訂信託或履約保證金帳戶。

在行政協助面上,產業署將透過前述能量登錄制度掌握實質經營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名單,提供通過登錄的業者介接內政部戶役政系統及集保公司實質受益人資料庫。

數位部表示,未來亦將協助開發掃描外部網站的系統工具,協助業者完成法遵規定,並將通過登錄者予以公告,期透過合法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公示制度,減少詐騙案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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