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對歐盟數位內容法案發起法律挑戰

亞馬遜 (AMZN-US) 對其被列入受歐盟嚴格網路內容規則約束的企業集團發起法律挑戰;科技專家表示這可能會促使其他科技巨頭跟進效仿。

亞馬遜在歐洲第二高等法院盧森堡普通法院提出的挑戰,是大型科技公司首見。2 周前德國線上零售商 Zalando 也就同一問題起訴歐盟執委會。

根據去年生效的數位服務法案 (DSA),19 個線上平台和搜索引擎被列為超大型線上平台 (VLOP),因為它們的用戶超過 4500 萬。被列名 VLOP 的公司須採取更多措施來解決非法線上內容。

亞馬遜發言人表示:「如果 VLOP 稱號適用於亞馬遜,而不是歐盟其他大型零售商,那麼亞馬遜就是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並被迫履行繁重的行政義務,而這對歐盟消費者沒有好處。」

該公司表示,它並不是在開展業務的任何歐盟國家中最大的零售商,而且在這些國家中的更大競爭對手也沒有被指定為 VLOP。

該發言人表示:「亞馬遜不符合 DSA 對『超大型線上平台』的描述,因此不應被指定為此類平台。」

該公司請求普通法院撤銷其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