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台灣之星合併案 獲公平會正式受理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繼遠傳 (4904-TW) 與亞太電 (3682-TW) 的合併案獲得公平會受理審查後,台灣大 (3045-TW) 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也獲得公平會受理,台灣大經歷多次補件後,正式進入為期 30 個工作天的審查期。
公平會在官網上提到,11 日日正式受理台灣大、台灣之星併案申請,依照規定,此合併案須在 30 個工作天內做出決議,不過可考量案情,必要時可以延長 60 個工作天。
台灣電信業要邁向新三雄時代的過程,可說是一波三折,時程不斷延後,遠傳與亞太電的合併案 5 月中就進入公平會正式審查階段,並延長審查期,截止時間至 9 月 14 日。
市場認為,遠傳與亞太電的合併案進入延長審查期,公平會可能會同時審查此兩大合併案,合併案結果不排除會同時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