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能源 (6869-TW) 今 (21) 日宣布,董事長賴勁麟主動辭任本公司董事長及所有子公司職務,董事會為此表示惋惜,並尊重其決定,也強調公司體質健全,集團營運不受影響。
賴勁麟說明,為避免其政黨身分和過去政治資歷,成為特定政黨和政治人物的鬥爭材料,扭曲台灣努力多年且已有成效的再生能源政策,經審慎考量並顧及公司長期發展規劃,決定辭任董事長一職,並依照公司法由自然人董事廖福生擔任代理董事長行使職權,至新任董事長選出。
另外,雲豹能源也同時接獲獨立董事李退之辭任書,辭去獨立董事職務,將儘速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 1 席、獨立董事 1 席。
雲豹能源指出,經營團隊秉持誠信務實的原則與精神,為公司發展竭盡努力,持續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貢獻心力。
此外,賴勁麟也發布四點聲明,捍衛自身清白,以下為聲明稿:
為避免我的政黨身分和過去的政治資歷,成為特定政黨和政治人物的鬥爭材料,他們正在扭曲台灣努力多年且已有成效的再生能源 (綠能) 政策,並藉機醜化抹黑選舉對手。我已向雲豹能源董事會提出辭去雲豹能源董事長及所有子公司職務。
第一、任何指控都要有證據
有鑒於某些政黨 / 黨派、社群媒體 / 名嘴人物,乃至於若干媒體機構對於我個人、我家人以及雲豹能源,在這段時間來毫無根據的荒謬抹黑,我及雲豹能源必定會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譽!
第二、堅定反核是一生職志
我從年輕時就投入反核運動,因 1979 美國三浬島核洩漏、1986 烏克蘭車諾比核災,台灣地小人稠,經不起任何大核災,否則島毀人亡,2011 日本 311 的核災,正好印證了這個擔憂;更何況台灣完全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
第三、為守護台灣未來推動綠能
綠能是乾淨的能源,更是全世界能源發展的趨勢,淨零排放、RE100,是目前各國追求的目標。
25 年前,1998 我擔任立法委員時是台灣最早倡議及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委員,希望台灣開始大力發展綠能,歴經田秋堇等多位委員的再接再厲,終於在立法院通過發展條例,台灣綠能新時代正式來臨。
第四、雲豹能源是遵守證交法令的上市公司
雲豹能源成立於 2016,公司成立我就擔任法人董事,2017 我被董事會推舉為董事長至今,雲豹能源是由一群對綠能發展充滿熱情的年輕人共同參與,我帶領著大家恪遵法令,一步一腳印,從未用過任何特權,或做任何犯法的事,公司逐年成長,為了長遠發展、加強公司治理並申請上市,現為證交所創新板的上市公司,遵守證交法所有的規範!它是一家治理嚴謹的好公司,奈何由於我擔任董事長,竟被抹黑、誣衊至如此不堪?
最後的最後,我始終相信:台灣綠能發展至今是許多人的共同努力,成功不必在我,而失敗萬萬不能因我而起。要知道,綠能若是失敗,絕對不是經營者的失敗,而是社會大眾被認知作戰所蒙蔽。這場認知作戰,把停電和缺電勾連在一起,把台電虧損牽扯成是發展綠能造成,這都只是為了達到「核能復辟」的自私目的,令人遺憾。
願我的去職,能夠真正為台灣的未來與綠能發展做出貢獻。我用辭職跟法律行動來反駁,我要告訴造謠者:這不悲壯,因為我的初心不變且很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