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蘋果、亞馬遜等6家公司列為數位法規「守門人」

歐盟將蘋果、亞馬遜等6家公司列為數位法規「守門人」。(圖:REUTERS/TPG)
歐盟將蘋果、亞馬遜等6家公司列為數位法規「守門人」。(圖:REUTERS/TPG)

歐盟周三 (6 日) 針對蘋果 (AAPL-US)、亞馬遜 (AMZN-US)、微軟 (MSFT-US)、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GOOGL-US)、Facebook 母公司 Meta (META-US) 和 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制訂了最新的數位規則,以控制線上公司的市場力量。

這 6 家公司被列為線上「守門人」,必須根據 27 國集團的《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接受最高級別的審查。

該法案相當於一份釐清何者該做和不該做的清單,以防止科技巨頭壟斷數位字市場,並威脅處以巨額罰款,甚至可能解散公司。

這是今年開始生效的歐盟數位規則手冊全面更新的一部分。保護互聯網用戶安全的配套規則《數位服務法》幾周前開始生效。

負責歐盟數位政策的歐盟委員布雷頓 (Thierry Breton) 在宣布這個消息前表示,「該是整治市場的時候了,以確保沒有任何線上平台『太大而無需關心』」。

歐盟執委會表示,如果數位平台提供「核心平台服務」充當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關鍵橋樑,就可以被列為守門人。

這些服務包括谷歌的 Chrome 瀏覽器、微軟的 Windows 操作系統、Meta 的 WhatsApp 等聊天應用程式、TikTok 等社交網絡。以及其他扮演中介者角色的服務,如亞馬遜的 Marketplace 和蘋果的 App Store。

這些公司現在有 6 個月的時間開始遵守《數位市場法案》的要求;這些要求將改變大型科技公司的運作方式。

通訊服務需要彼此相容,意味著 Telegram 或 Signal 用戶可以與 WhatsApp 用戶以文字或影音交流。

平台被禁止在搜索結果中將自家產品或服務排名高於競爭對手。因此,亞馬遜不被允許讓自有品牌產品比第三方商家產品更容易找到。

除非明確同意,否則線上服務不能結合用戶的個資來建立針對性廣告。

違規行為可能會導致高達公司全球年收入 10% 的罰款,屢犯者將面臨高達 20% 的罰款,甚至導致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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