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能源布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簽署MOU 聚焦四大方向

大同 (2371-TW) 為擴大能源事業海外市場,今 (13) 日與歐洲能源交易所 (EEX) 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MOU),雙方將在資訊共用、企業服務、共同活動與協同推廣等四大方向進行合作。

大同總經理沈柏延表示,雙方合作方向來看,資訊共用將分享歐洲與台灣交易所的環境與能源類產品,尤其目前歐洲是針對碳稅、台灣則是碳費,可交流雙邊議題。

企業服務方面,歐洲是台灣重要輸出地,可以支持與協助台灣企業參與歐洲能源交易所、共同活動是成立組織與舉辦不同形式活動,如論壇、研討會等、協同推廣則是在台灣與歐洲共同推廣碳市場發展。

沈柏延補充,歐洲是碳交易最先進的區域,藉由雙方合作了解跨境的碳稅交易,因此才會與歐洲能源交易所簽署合作備忘錄。

他進一步說,台灣政府因應趨勢推動碳權交易,不過事實上,從企業本身到整體供應鏈都需要調整,包含碳盤查、節能、綠電、製程自動化等,而大同是淨零解決方案最大供應商,在此優勢下也要尋找最佳的合作夥伴。

歐洲能源交易所亞洲區總裁 Ray Ang Zai Rui 表示,歐洲能源交易所向來透過與當地公司合作,來了解當地市場需求、取得經驗後,進一步幫助找到最佳方案,此次與大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後,期待達到雙方的商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