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示警 找代辦返還警示帳戶剩餘款有詐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金管會今 (14) 日召開例會指出,近期接獲多起疑似向民眾收取費用,代民眾陳情要求銀行返還警示帳戶剩餘款項的案件,金管會表示,餘款發還並非銀行可自行決定,呼籲民眾切勿透過第三人代為處理,以免受騙。
金管會表示,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警示帳戶中若尚有被害人匯 (轉) 入的款項未被提領時,銀行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開戶人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包含可洽請警察機關協尋一個月等。
金管會指出,若屬疑似交易糾紛或案情複雜等案件,則不適用上述發還規定,應循司法程序處理。因此,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發還事宜涉及執法或司法單位,並非銀行可自行決定,須配合警方偵辦及司法判決結果辦理。
金管會強調,民眾遭遇詐騙應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如有第三人表示可以代為向金管會陳情協助向銀行要求處理警示帳戶內款項發還事宜,並收取費用時,民眾應提高警覺,小心注意是否涉有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