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免補稅2.5億歐元 歐盟命令遭法院駁回
鉅亨網編譯段智恆
歐洲最高法院周四 (14 日) 裁定,亞馬遜無需向盧森堡補繳 2.5 億歐元 (合 2.73 億美元) 稅款,這意味著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哲 (Margrethe Vestager) 打擊跨國公司的行動宣告失敗。歐盟法院的裁決是最終決定。
歐洲聯盟法院 (CJEU) 在一項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中駁回了歐盟執委員會的上訴,稱歐盟監管機構「沒有確定」亞馬遜與盧森堡之間的稅收安排是「與內部市場不相容的國家援助」。
這一裁決是歐盟競爭事務主管維斯塔哲的又一次慘痛失敗,她領導了一場長達十年的運動,反對成員國向大公司提供特殊稅收待遇。
亞馬遜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法院的裁決,它證實亞馬遜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沒有受到特殊待遇。我們期待著繼續專注於為歐洲各地的客戶提供服務。」
截稿前,亞馬遜 (AMZN-US) 周四盤前股價上漲 0.61%,每股暫報 149.75 美元。
慈善團體「樂施會」(Oxfam)的歐盟稅務政策顧問普塔圖羅(Chiara Putaturo)批評歐盟法院的裁決。她認為:「亞馬遜今年提前收到一份耶誕禮物,因為該公司逃避了對盧森堡長達 10 年的稅款,並且可以繼續這樣做。」
她補充說:「這就是為什麼歐盟必須提出真正的稅收改革。當涉及到其境內的避稅天堂,允許公司透過空置的辦公室逃避納稅時,它可以從不視而不見開始。」
整體而言,歐盟執委員會在歐盟法院取得好壞參半的成功,因為企業對其稅務命令提出了挑戰。但法官們至少支持監管機構利用國家援助法打擊不公平稅收援助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