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與Figma取消價值200億美元合併案
鉅亨網編譯張祖仁
Adobe (ADBE-US) 和雲端設計工具 Figma 周一 (18 日) 表示,由於監管障礙,兩家公司將終止計劃中的 200 億美元合併計畫。
兩家公司共同發表聲明表示,「沒有明確的途徑能獲得歐盟委員會和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必要的監管批准。」
這是 AdAdobe 執行長納拉延 (Shantanu Narayen) 最新談話要點的突然轉變,他上周三 (13 日) 表示,該公司相信此次收購及其為消費者帶來的好處。
他當時指出:「我們希望將 Figma 在網絡創意協作軟體方面所做的事,與 Adobe 在我們創意方面所做的事情結合起來,讓其他人更容易使用它。」「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互補互利關係。我們確實相信我們案件的優點,但監管環境充滿挑戰。」
反壟斷監管機構越來越習於介入審查大大小小的科技交易。今年 5 月,在英國競爭監管機構 CMA 指出可能存在反競爭影響後,Meta 以 5300 萬美元價格將 Giphy 出售給圖片市場 Shutterstock,距其首次收購已三年。 CMA 也一直在檢視微軟對 OpenAI 的投資。
在周一的聯合聲明中,Figma 執行長費爾德 (Dylan Field) 指出:「與 Shantanu、David 和 Adobe 團隊一起經歷這個過程,只會強化我對這筆交易優點的信念。但在過去的幾個月裡,越來越明顯的是,監管機構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看待事物。」
Adobe 資深副總裁瓦德瓦尼 (David Wadhwani) 在另一篇博客文章中寫道:「我們將繼續尋找與 Figma 合作的方式,讓我們共同的客戶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