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三讀 北市擁5戶房屋者 恐需多繳稅1.2萬元

立法院會今 (19) 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 (囤房稅 2.0),將自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上路。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歐陽泓說明,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用的住家房屋稅稅率,以及採用全國總歸戶方式計算持有戶數,以決定多屋族適用的稅率。若以北市擁有 5 戶評定現值均為 20 萬的房屋來計算,稅率提高後,每年恐需多繳 1.2 萬元。

歐陽泓指出,修法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介於 1.5%~3.6% 之間,且以所有權人在各縣市房屋戶數決定適用稅率。

修法後,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提高到 2%~4.8%,且以所有權人在全國的房屋總戶數決定適用稅率。

歐陽泓進一步指出,新制同時將自住房屋的稅率從 1.2% 降低為 1%。另外,針對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繼承取得,可排除高稅率。

歐陽泓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個人持有 5 戶評定現值均為 20 萬的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稅率為 20 萬 x 5 戶 x 3.6%(3 戶以上最高稅率)= 36000。按照修法通過後,假設個人持有的房屋全國一共這 5 戶,則稅率將可能提高到最高 20 萬 x 5 戶 x 4.8% (修法後最高稅率)= 48000。

歐陽泓觀察,本次修法目的主要是抑制囤房,提高多屋囤房族的持有成本,期望持有住宅用房地回歸自住需求,有助於房市健全。不過,由於目前房地產市場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然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兩年仍有餘屋,對建商的持有成本將造成滿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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