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華斥18.8億元向關係人購地 補開重訊提出三點說明

工業電腦大廠研華 (2395-TW) 今 (19) 日召開重訊,研華總經理陳清熙針對 10 月 30 日公告斥資 18 億元,向關係人研本投資取得華亞段 9 地號土地案,補行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點說明。

研華 10 月 30 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斥資 18.8 億元,向研本投資取得桃園龜山區華亞段 9 地號 3121.8 坪土地,同時也公告將斥資 34 億元,以自地委建的方式,興建研華華亞製造中心。

陳清熙表示,第一,針對關係人交易之必要性,係因應研華長期發展藍圖,台灣製造基地擴建符合地緣政治考量及全球製造版圖規劃,符合產能策略需求,決策流程經完整選址及成本評估。

而分析北台灣包含五股、中壢、華亞等工業區地點,最終華亞工業區具經營綜效、產業群聚等優勢為首選,華亞段 9 地號並具有交通便捷及高容積率等優勢,整體而言綜合土地開發條件和各項配套條件後為最佳選擇。

第二是簽約日至過戶日時間差異,陳清熙指出,華亞段 9 地號土地屬「第五種產業專用區」,建蔽率 70%、容積率 420%。依據「產業專區規範」目前無法過戶,預計 2026 至 2027 年取得建照後始能過戶。

因此,交易流程為簽約後支付土地簽約款 2 億元,待土地過戶後再支付 16.8 億元,過戶前的土地相關持有稅賦由目前持有方負責,相關土地過戶與交割之權利義務,另有簽訂合約清楚規範,除經研華內部律師審閱外並經外部之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審閱及董事會通過,高度確保研華端之權益。

最後,陳清熙強調,研華將於 2024 年股東會報告符合治理規範,華亞案屬重大關係人交易,經獨立董事於審計委員會中提醒與要求,研華將於 2024 年股東會中報告此關係人交易案(含實際交易金額、交易條件及相關資料等),符合法規指引及治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