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由及早規畫健康保險

撰文:彭金隆

最近全民健保與商業保險的話題非常多,這也提醒我們商業健康保險在防護未來健康風險的重要性。眾所周知,由於少子化導致高齡化的人口結構改變,未來健康醫療照顧的壓力,都可能是你我非常沉重的負擔。及早建構充足的醫療安全保障計畫,非常有必要。而為何健康保險要及早規畫,有以下 3 個理由:

第 1 個與法規有關。針對健康保險,《保險法》第 127 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意思是只要投保當下,身體已經存在的疾病,保險公司即使已經簽約接受投保,以後因這項疾病所產生的損失,是可以不用理賠的。

或許有人認為只要有買到保險,就享有所有疾病醫療的保障,但保險公司在理賠前會調閱病歷,一旦發現在投保時疾病已存在,依法有權主張不理賠。在健康險保單契約上,也已清楚說明「疾病」指的是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日後所發生之疾病。這也告訴我們,愈年輕身體狀況愈好,相對病歷上的「紀錄」少,更容易用合理價格買到更完整的保障範圍。等年紀漸長、病歷滿滿時可能就買不到,即使買到可能有很多也是不保事項。

其次,未來全民健保的給付缺口會愈來愈大,可能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都有疑慮,自費項目與自付額變多,且若有昂貴特殊醫療需求時,極可能也無法提供即時救援。因此須及早布建自身的健康保險網,儲備更充足的未來醫療費用資源來因應。

最後,隨著通膨趨勢與醫療技術進步,未來醫療成本將有增無減,加上醫療商業化與高齡化社會對高品質醫療的追求,整體醫療費用也會提升。常見有些先進國家的醫療費用極為昂貴,台灣也很有可能走上這條路,是及早規畫健康險的第 3 個理由。

大家常討論多少錢才夠生活,要過怎樣的生活可繁可簡,自己可以決定,但病痛不會因為有錢沒錢而有別,就醫費用也無法議價,當預知醫療成本會愈來愈貴,照護成本必然增加,及早建構自己的健康保險計畫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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