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兩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將在今年於 4 月 22 日起管制一次性使用的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 9 類即棄塑膠餐具,禁售及免費供應日用品如棉花棒、雨傘袋、膠牙籤等。
管制即棄塑膠將分兩個階段實施,首階段在今年 4 月 22 日開始,次階段在 2025 年。
官員表示,新法例下的管制計畫並非針對一般市民,只針對在業務過程中製造、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的行為。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有市民表示,日後或需在淘寶網購塑膠棉花棒及牙線棒,但是擔心在淘寶買此類「違禁品」或觸犯法例。因此,有人提出擔憂棉花棒、膠牙籤會被搶光,打算在法案實施前大買囤貨。
環保署回覆港媒查詢時表示,有關新法例只適用於本地的實體及網上零售業務,非本地的網上零售平台並不受新法例規管。
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共有九類,包括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 (叉、刀和匙)、碟、杯、杯蓋、食物容器 (如碗和盒)、食物容器蓋。
首階段管制其他塑膠產品分為三種情況,包括禁止銷售及免費供應,或是禁止製造。其中棉花棒、熒光棒、雨傘袋、膠牙籤、蛋糕裝飾等,禁止銷售及免費供應。
至於酒店洗漱梳妝用品,如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膠樽裝水、塑膠容器的身體清潔用品 (沖涼液、洗頭水、護髮素、潤膚露和洗手液) 等,以及過往在街上免費派發的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只准作銷售用途。
此外,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不論是否屬於即棄,一律不准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