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4點聲明:增資新壽僅是手段 籲大股東謹言慎行

對於大股東吳東進再度發聲,新光金 (2888-TW) 經營團隊今 (29) 日晚間也發出四點聲明,強調新光金增資新光人壽僅是手段,新壽能在 2026 年接軌 ICS 前的 RBC 達標 200% 才是目的,公司從未反對或阻礙對人壽子公司的增資,應把向股東拿錢作為最後選項;經營團隊也呼籲大股東身為公司名譽董事長,應謹言慎行,自律自重。

新光金表示,首先,對新光人壽增資為法定義務,公司向來遵循規範並持續積極處理,目前已委請外部顧問公司協助,積極研議可最終解決新光人壽問題之各種可能方案。上週五 (1 月 26 日) 新光金董事會並針對主管機關來函要求內容正式提案報告,董事們充分溝通,亦有共識協助人壽解決問題。

其次,新光金過去數年對股東募資金額已累積高達數百億元,如今股價仍低於票面,顯示過去新光金動輒以低於票面金額向股東募資的作法,造成股價長期萎靡不振,且募資作法未能成功扭轉公司的經營困局傷害全體股東權益甚鉅。因此,新光金規劃對新壽增資的資金來源時,對全體 50 多萬名股東之募資應為最後選項,須注意時機與經營改善程度,才能發揮最大功能。

第三,新經營團隊接手經營迄今半年,除已現金增資新光人壽 15 億元、新壽發行次債 130 億元以提升人壽 RBC 外,也致力找尋其他可最終解決讓新光人壽 RBC 在接軌 ICS 前得以達標的作法,因此,提出比照同業將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列入 RBC 計算之建議,但很遺憾主管機關未予同意。

公司除努力規劃在今年 Q2 完成對人壽增資 70 億元外,並已委請外部顧問公司協助,積極研議各種可能方案。新光金表示,有信心能找到解決辦法,惟最後仍需取得主管機關之支持同意才得以落實執行。

第四,新光金再次籲請大股東應依循合法管道,由所指派之法人董事代表參與公司經營,切勿再透過媒體或幕僚放話干擾公司營運,以充分落實主管機關對大股東不得干政之規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