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新春展望〉新光金增資承諾不容打折 黃天牧罕見動怒重申5點要求

保險局長施瓊華(左1)、銀行局長莊琇媛(左2)。(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保險局長施瓊華(左1)、銀行局長莊琇媛(左2)。(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金管會今 (30) 日舉行新春記者會,對於新光金 (2888-TW) 大股東與經營團隊近來對於現金增資新壽議題隔空交戰,主委黃天牧罕見動怒,提出五點觀察,強調增資承諾不容打折,一定要讓 RBC 回到法定標準 200%,並重申金融機構要以誠信為本,維護保戶、存款戶及投資人的權益。

黃天牧憶及,新光金去年中旬由少數股東發動委託書徵求,以較低成本取得經營權,6 月 12 日當天,陳淮舟就任董事長,銀行局及保險局馬上約談他,並提出五點期待,陳淮舟也當場簽署同意,7 個多月了,金管會一直聽其言、觀其行,持續期盼提出改革的團隊要遵守承諾。

首先,黃天牧指出,新光金不可因經營團隊變更而忽視承諾,強調承諾不容打折,必須要履行,希望董事會能化異求同,和衷共濟。

第二,現今企業經營逐漸轉向利害關係人主義,遑論金融機構受到主管機關高度監理,要以誠信為本,負責人念茲在茲就是維護保戶、存戶、投資人的權益,這才是最優先面向,而不僅僅是股東的權益。

第三,金融機構有增資需求時,主要股東應理所當然優先現金增資,黃天牧強調「企業沒有任何理由」。第四,雖可由公司發債或子公司盈餘上繳來因應,但發生資金缺口時,大股東應優先注資,擔起最重要的責任,這也是義務,黃天牧直言,有股東願意增資,公司卻不採納,不明白目的為何?

第五,黃天牧指出,陳淮舟就任董座第一天即寫給員工公開信,具有很高的格局,最後提及將不負股東、員工及客戶所託,但近來看到大股東與經營團隊間的對立,對於金控經營來說不是很符合期待。

黃天牧罕見動怒,直言若回頭看 6 月 12 日股東會新董事名單與過去相比,部分改革派成員也是舊經營團隊的成員,需要這樣劃分彼此嗎?他強調,經營金融機構永續發展立基於誠信的企業文化,金管會監理的態度就是要保護大眾權益,呼籲新光金及所有股東「化異求同、和衷共濟」,為 309 萬保戶及 320 萬存款戶及廣大的投資人權益共同努力。

對於大股東干政議題,銀行局長莊琇媛說明,意思是指沒在董事會擔任負責人,又提出很多經營意見,要經理人按大股東意志進行。不過,新光金現在最重要的不是大股東干政,而是增資,因新壽已不符合 RBC 200% 的標準,要趕快辦理現金增資,讓資本適足性符合規定才是重點。

有關金金分離問題,莊琇媛說,金控負責人的資格條件,根據規定,金控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關係人不能再兼任另一家金融機構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新光金這部分並無違背。

莊琇媛進一步指出,先前已檢視過新光金的董事結構,其中,大股東新柏所指派的 4 席,應是指新柏背後三家持股公司負責人是台新金 (2887-TW) 董事長夫人彭雪芬,銀行局已在 2020 年請彭雪芬、吳東亮及新柏董事簽署競業禁止切結書,避免利益衝突。

保險局長施瓊華進一步補充,在新光金改選前,新壽提出的準備金補強計畫已經說得非常清楚,3 年分別增資 70 億元,因此,這 125 億元一定是要採行股東現金增資。

此外,去年 6 月 RBC 不足,保險局也已要求新壽提出增資及財業務計畫,當時新壽提出發次債 130 億元,雖已完成,但現增 70 億元只完成 15 億元,仍有 55 億元缺口,已在 1 月 22 日已發函給新壽,要求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讓 RBC 回到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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