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小學的開學日,雖有許多大學生還在放假,但有部分家長已在為孩子的學費煩惱。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自 113 年 2 月 16 日開始受理,至 3 月 15 日截止申請。依申請條件不同,分別補助 4000 至 28800 元不等。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之申請資格:
1.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 (113 年 3 月 15 日),失業期間達 1 個月以上(即 113 年 2 月 15 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 (113 年 3 月 15 日) 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 (即 112 年 3 月 15 日至 113 年 3 月 14 日) 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 (即 112 年 3 月 15 日至 113 年 3 月 14 日) 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 111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 148 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 113 年 3 月 15 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方案。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 4,000 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 6,000 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 1 萬 3,600 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 2 萬 4,000 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 2 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 2 成。以同時有 2 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 2 萬 4,000 元外,每人另加給 2 成 4,800 元的補助,一人為 2 萬 8,800 元,2 名子女合計為 5 萬 7,600 元。
勞動部特別提醒,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 1 學期 1.75 萬元 (3.5 萬元 / 年)」,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若子女就讀高中職,已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 (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 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 113 年 2 月 16 日起至 3 月 15 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 (https://uwes.mol.gov.tw/login) 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 2 月 16 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 (就業服務臺) 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