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檢長 : 如川普付不出111億元罰金 沒收川普大廈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周二表示,如果川普無法支付 3.55 億美元罰金,她已準備好沒收川普大廈。(圖:Shutterstock)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周二表示,如果川普無法支付 3.55 億美元罰金,她已準備好沒收川普大廈。(圖:Shutterstock)

美國紐約州法官對前總統川普的欺詐案民事訴訟做出裁判後,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周二(20 日)表示,如果川普無法支付 3.55 億美元(約新台幣 111 億元)罰金,她已準備好沒收川普大廈(Trump Tower)。

據《美國廣播公司》(ABC) 報導,詹樂霞說:「如果他(川普)沒錢付罰金,那麼我們將在法庭上尋求判決執行機制,要求法官扣押他的資產。」

詹樂霞表示,她對案件能夠贏得上訴「非常有信心」,並重申如果川普無法支付款項,她會毫不猶豫地扣押川普名下的一棟建築——華爾街 40 號川普大廈。

川普大廈是川普集團的商業大本營,坐落於紐約市曼哈頓。這棟摩天大樓於 1930 年建成時稱為曼哈頓銀行大廈,後來因曼哈頓銀行與大通國民銀行合併,所以曼哈頓銀行大廈改稱為華爾街 40 號大廈。川普在 1995 年買下該大廈,改稱川普大廈,並沿用至今。

川普大廈總共有 70 層,一度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築,後來被克萊斯勒大廈超過。

此前,為避免利益衝突,川普曾在社交平台上接連發帖,表示要徹底與川普商業帝國切割。不過,他在就職美國總統前沒出售個人資產,也拒絕交給獨立保密信托管理,而是交給兒子負責的信托管理。

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 Arthur Engoron 在 2 月 16 日對川普的民事欺詐案做出判決,認為川普將其淨資產誇大了數十億美元,以獲得更優惠的貸款條件,構成嚴重欺詐行為,決定對川普處以 3.55 億美元罰款,並永久禁止川普進入紐約房地產行業。

上述判決一出,川普立即否認存在違法行為,揚言將提出上訴,並指責法官對他有偏見。他的上訴依據是此案沒有「實際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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