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贏 近6年簽定團體協約逾5成含利潤分享約定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 (15) 日南下,見證中鋼公司勞資雙方簽署第 6 次團體協約,隨後並前往漢翔公司岡山廠企業工會頒發簽訂團協獎勵金,她除肯定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協,並期勉勞資雙方繼續簽訂優質團體協約。勞動部統計,許銘春上任 6 年來,簽訂團協及申請獎勵金件數,每年均維持在 50 至 70 件。其團協中約定利潤分享條款,6 年來逾 5 成已有約定,108 年甚至高達 6 成 3。

許銘春上任以來,致力推動團體協約,6 年來簽訂團體協約並向勞動部申請獎勵金的件數,每年均維持在 50 至 70 件,足見所推動之措施確實提升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之意願。此外,鼓勵事業單位與工會於團體協約中約定利潤分享條款,6 年來向勞動部申請獎勵金的團協中,逾 5 成已有約定,108 年甚至高達 6 成 3,對於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及福祉有相當助益。

勞動部表示,團體協約簽訂,可有效提升勞動條件及福祉,可穩定勞資關係,該部積極創造有利協商環境,推動各項鼓勵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的措施,包括專家入廠輔導、集體協商人才培育及國際協商經驗交流,研訂相關團協指引,並提供工會簽訂團協獎勵金,均有助減少勞資雙方協商困難及提升簽訂意願。

勞動部強調,該部以行動表達對於勞資雙方簽訂團協的支持及肯定。未來勞動部也會賡續推動有助於勞資雙方協商及締約的措施,呼籲企業能本於誠信,就利潤分享、優於勞動法令之勞動條件及福利等事項與工會協商並簽訂團體協約,以穩定勞資關係,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