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網紅誆稱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 金管會:最重關10年

台網紅誆稱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 金管會:最重關10年。(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台網紅誆稱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 金管會:最重關10年。(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愚人節玩笑鬧上國際!台灣網紅「摩股史塔克」造假彭博社新聞,指稱股王巴菲特買回台積電 (2330-TW)(TSM-US) 股票,導致許多媒體、投資人受騙。金管會證期局今 (2) 日證實,有接獲投資人陳情,證交所已啟動監視查核,如有不法,最重恐處 10 年徒刑或併科 2 億元以下罰金。

網紅「摩股史塔克」4 月 1 日愚人節當天,在網路上轉貼疑似《彭博社》報導「Buffett has repurchased all the shares of TSMC」,指稱股神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持股,讓許多媒體、民眾信以為真,甚至有國際媒體採用。

台積電美國存託憑證 (ADR) 1 日股價強勢收漲 4%,並帶動台股台積電今天走揚,收在 790 元,上漲 20 元,改寫新高,貢獻大盤約 160 點,加權指數終場以 20421 點作收,上漲近 200 點。

對於此案,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有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已經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若有不法情事,會依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的權益。

依目前監視查核機制,如果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發現,若有網路流言或其他方式提供不實資訊,恐涉及證交法 155 條第 1 項第 6 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情事,會依規辦理,並會移送給檢調來進一步偵辦。

根據證交法 171 條規定,得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以上、2 億元以下的罰金。

至於受害者是否可以提告網紅請求賠償?黃厚銘表示,依照投資人保護法,如果投資人權益受到損害,投保中心會幫這些投資人主張權利,不過,如果要提團體訴訟,必須要有 20 人以上。

該網紅意識到玩笑鬧大,昨夜二度對外致歉,並說明關於 4/1 當日會想寫巴菲特買台積電的文章緣由,是因為見到大家都在開愚人節玩笑,於是在接近十二點前也想要參與,便寫了一篇關於巴菲特買台積電的文章並送到 AI 進行翻譯,

他強調,在這期間並沒有任何交易行為,且追朔前一個月內也沒有任何持股與 ETF 曝險於台積電,而這篇貼文的發佈,與他自身及身邊任何友人都沒有任何對價與盈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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