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來了〉報綜所稅不可不知 留意這4項調整

五月所得稅申報季將近,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五月的申報與過去有以下幾項重點差異要特別注意,包括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首次適用申報 CFC、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升 6,000 元,以及網路上傳文件容量擴大。 

一、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依小孩所得情況不同,可考慮分戶申報,增加節稅空間 

民法將成年年齡從 20 歲下修為 18 歲後,所得稅法及其餘各項稅目也都陸續配合修法,並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調降成年年齡。在今年所得稅申報 112 年度的受扶養親屬時要注意,成年人需要符合特定原因,如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由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不符合者,須自行辦理綜所稅申報。

建議納稅義務人可以先檢視 112 年度的扶養親屬中是否有 18 歲的申報戶成員,留意其申報扶養應符合之條件,以免全戶的免稅額及扣除額於日後遭稅局核定調整產生影響。楊建華也提醒分戶申報反而可節稅,例如:有在校就學的 18 歲受扶養親屬但有在外打工或兼職所得者,其當年度所得若超過免稅 9.2 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7 萬元及教育學費 (限就讀大專院校以上子女) 特別扣除額 2.5 萬元之合計數 32.4 萬元時,納稅義務人可考慮讓其作為獨立申報戶,藉以增加一戶的扣除額及可能降低累進稅率的適用反而更有節稅效果。

舉例來說,一戶雙薪家庭育有一名 112 年度已滿 18 歲且剛就讀大學的小孩,若小孩當年薪資所得超過 32.4 萬元時,可以選擇和父母分戶申報,由小孩單獨申報,雖然無法扣減自身的教育學費扣除額 2.5 萬元,但卻多了標準扣除額 12.4 萬元可以扣除,兩者相差 9.9 萬元。若以適用稅率 5% 計算,最多可省稅 4,950 元。尤其若父母屬於高薪族,小孩的薪資分戶申報後,還可以降低和父母一同申報的情況下,適用較高的累進稅率,達到更大的節稅效果。

二、113 年首次適用申報 CFC

個人受控外國企業法案 (個人 CFC 法案) 於 112 年 1 月 1 日開始正式上路。若納稅義務人已知申報戶成員及關係人持有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的公司股權,或者對該類公司可能構成具重大影響力者,即有可能構成申報 CFC 義務。下一步需要確認 CFC 的財務報表建置狀況、持有公司股權比率多少、評估 CFC 當年度有沒有符合豁免門檻、準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財報及營運資料等是否充足完整,以及申請境外已納稅額扣抵或退稅可行性等。

此外,楊建華提醒,個人 CFC 營利所得將會被併入最低稅負制下的海外所得中計算。原則上 112 年度的「含 CFC 營利所得的海外所得」未達 100 萬元、「家戶總所得」未達 670 萬元,或「綜合所得稅繳得比最低稅負制計算之所得基本稅額還多」的申報戶,是不會因為持有 CFC 而需要多繳稅。不過此部分所得計算申報須自行準備,不會有所謂扣繳憑單等資料可供參考,若平時只依照國稅局資料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能會有短漏報風險。楊建華建議在申報季開始之前,應積極備妥財務報表、了解申報方式並試行計算,儘可能找出既能合規,也能從中選擇最有利於納稅義務人的計算與繳稅方式,以順利完成 CFC 首次申報。

三、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調升 6,000 元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 20.2 萬元,相較 111 年度的 19.6 萬元增加 6,000 元。假設有一家確定可適用基本生活費差額之四口家庭,如適用 5% 稅率,4 人共可多省稅 1,200 元。

以一家四口且 2 小孩皆為大學子女舉例,4 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總額為 80.8 萬元,在無其他前提下之免稅額及特定項目扣除額共計 66.6 萬元 (4 人免稅額、有配偶的標準扣除額、2 人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得出基本生活費差額 14.2 萬元,可再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以保障納稅者自己及受扶養親屬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網路上傳文件擴大到 15MB、今年附件上傳期限為 6/11

綜所稅網路申報附件 (例如醫療收據等)上傳的每戶總容量由 10MB 提高至 15MB,並將上傳期限由 5 月 31 日,延長至申報屆滿後十日 (遇假日順延)。以今年報稅季為例,因為截止日後十日遇到端午節,上傳期限可延至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