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今 (10) 日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2 期的選商收件,目前已有 6 個開發團隊,8 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臺灣、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持續共同合作推動臺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
經濟部說明,臺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 2 期選商新增: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一年的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以完善選商制度,吸引國內開發商投入離岸風電開發。
因應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經濟部強調,會積極與開發商溝通交換意見,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彈性作法,提供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臺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經濟部表示,臺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 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 2GW 的國家。本次區塊開發選商亦面臨建置成本飆升的挑戰,經濟部表示,考量臺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的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離岸風電開發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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