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等7部門發文 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中國央行等7部門發文 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圖:shutterstock)
中國央行等7部門發文 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圖:shutterstock)

中國人民銀行等 7 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未來 5 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金融基礎設施、環境信息披露、風險管理。

相關部門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理總局和證監會。

在主要目標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未來 5 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金融基礎設施、環境資訊揭露、風險管理、金融產品和市場、政策支援體系及綠色金融 標準體系不斷健全,綠色金融區域改革有序推進,國際合作更加密切,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有序聚集。

在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及強化資訊揭露方面,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推動金融體系逐步進行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與資料庫,制定出台統一的金融機構及金融業務碳 會計標準,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運用大數據、金融科技等技術手段為碳會計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二是制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

第三是推動金融機構及融資主體進行環境資訊揭露,逐步分類探討建立涵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環境資訊揭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永續發展資訊揭露指引,健全碳排放資訊揭露架構。

四是不斷提高環境資訊揭露和評估質量,推動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資料對接。

《指導意見》提出,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永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增加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 轉型的信貸支持力道。

同時,進一步增加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力道。 支持符合資格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綠色低碳專案建設營運。

在加強政策協調與制度保障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改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估機制。 不定期進行政策追蹤評估,持續優化綠色金融評價機制,改善及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資訊通報機制。

鼓勵金融機構透過調整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和經濟資本佔用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持續優化金融機構資產結構。

支持高排放產業和高排放項目綠色低碳轉型。 充分發揮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的示範領導作用。 鼓勵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成立碳達峰碳中和轉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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