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下判令 中國「小華為」面臨全球禁售 日挨罰100萬美元

中國「小華為」、A 股對講機龍頭企業海能達 (002583-CN) 周一(8 日)發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美國法院的判令,認定海能達未完全遵守禁訴令,臨時禁止海能達在全球市場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並處以每天 100 萬美元的罰款,直至海能達完全遵守禁訴令。

據美國伊利諾州北區地方法院下達的判決令原文,上述判令在 4 月 2 日生效。海能達緊急在周一做出回應,稱目前已撤銷深圳案件的訴訟,並按要求暫停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並已向美國法院聲請撤銷上述判令。

海能達強調,將進一步採取各項因應措施,爭取在最短時間撤銷判令,但案件後續進展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此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清州自願承諾即日起六個月內不減持股份。

海能達股價聞訊已經連跌三天,周三收盤重挫 3.27%,報人民幣 3.85 元。

本次案件起自海能達與摩托羅拉的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摩托羅拉在 2017 年向美國法庭提起訴訟,稱其前員工曾擔任雙重間諜,在數位無線對講機技術方面幫助了海能達。

2020 年 2 月,美國伊利諾州法院陪審團做出一審裁判,認定海能達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並要求海能達支付 7.65 億美元賠償金。

此後雙方進行了多輪博弈。雙方於 2021 年 1 月達成協議,將賠償金額由 7.65 億美元調減至 5.43 億美元。

到了 2022 年 2 月 7 日,美國司法部宣布對海能達提起刑事訴訟,指控其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前員工合謀竊取對講機專有商業數據。

2022 年 6 月,海能達向中國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尋求認定其 H 系列產品未侵犯摩托羅拉的商業秘密和版權。

該案件進入庭審後,摩托羅拉向美國伊利諾州聯邦地區法院提交禁訴令動議,要求海能達撤回深圳案件的訴訟,美國法院於 2024 年 3 月 25 日批准該動議。

但海能達未按照要求撤銷深圳案件,遭致美國法院的禁售令。

對海能達來說,美國法院禁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無疑是一次重擊。該公司財報顯示,2022 年專業無線通訊設備製造業收入佔營收的比重為 83.31%,其中雙向無線電技術相關產品為主要構成。

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23 年摩托羅拉對講機的全球市佔率高達 58.57%,海能達佔 11.41%。

海能達成立於 1993 年,2011 年在深交所中小板掛牌上市,2021 年合併至主板。客戶涵蓋公共安全、應急、能源、交通、工商業等領域。

海能達作為一家中國企業,為什麼美國法院可以禁止海能達在全球市場銷售產品,而非只限於美國地區?

據《搜狐財經》報導,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負責合夥人張嵩表示:「這次美國法院禁止海能達在全球銷售產品,可以說是採取了一項極為嚴厲的限制措施,主要還是因為美國法院認為海能達在中國另行起訴的行為,違反了禁訴令,構成對其司法管轄權的藐視。」

張嵩認為,美國法院這次向海能達發出臨時禁止令,就是為了確保之前發出的禁訴令能被有效執行。臨時禁止令的內容本身屬於法官自由裁量的範疇,法官可以為確保禁訴令的有效性,做出對當事人具有足夠約束力的限制措施。

所謂的禁訴令,通常指一國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前,應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對另一方當事人發出的、阻止其在外國法院就相同或類似糾紛提起訴訟或繼續進行訴訟的限制性命令,目的在於避免另一方當事人利用外國法院判決干擾或架空本國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