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售後歐洲免費國內收 2,400」的話題周四(13 日)登上熱搜,引發中國網友熱議。
2019 年 7 月,杜先生花人民幣 1 萬元在義大利米蘭買了一款 LV 包,僅用了幾個月,肩帶邊緣就開始脫落。杜先生說,因為疫情擱置了售後服務,去年他把包送到深圳門市,被告知損害屬於人為問題,需要支付 2,400 元維修費。
最終,他同意支付,但經過了 10 個月,包仍然沒能修好。
最近杜先生在歐洲旅行,帶著包咨詢了當地多家 LV 門市,幾家門市的人員都表示,可以免費維修,且全球售後應該遵循同一個標準。
他帶著一肚子氣,回國後再次和 LV 中國協商,但他依然被拒絕。杜先生說:「歐洲的國家,他們都是可以進行更換的,為什麼到了我們中國就不可以,給我的感覺就是非常高傲。」
據《中新經緯》周四報導,LV 客服人員對此表示,消費者需要帶著包和小票去門市檢查,經過現場評估之後,得出修理方案,才能確定是收費還是免費維修。對於海外售後如何規定,以及規定是否與中國國內相同,他們並不清楚。
此外,據浙江廣電《1818 黃金眼》報導,近期騰女士反映她在法國機場買了一雙 LV 的鞋子,回到國內還沒下飛機就發現了問題,想在杭州專賣店售後,卻遇到了困難。
騰女士說:「LV 大家都知道,是一個全球的企業,為什麼不支持全球聯保呢?這其實是一個悖論。而且當時店鋪我問他們,我說我是法國買的,他說沒有問題,只要你有票據,都是可以支持走售後,走維修的。現在就是不給維修,也不給換。」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李玉梅說:「其實最早奢侈品在國內寫的就是一經售出,概不退貨,這樣的標識,所以在中國早就有這樣的現象,過去沒有引起足夠的注意。雙重標準這個問題,首先是形式上的,而實際上,這個雙重標準在法律的規定性上有一些差異。」
然而,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從心理上,中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正在逐步增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約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約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