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基金代理規定鬆綁 金管會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

境外基金代理規定鬆綁 金管會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鉅亨網資料照)
境外基金代理規定鬆綁 金管會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 (18) 日表示,將盡速辦理「未具證投信基金性質」境外基金代理規定鬆綁,未來境外資產管理業者有 3 檔基金可委託 3 家投信顧業者來銷售,不侷限於 1 家,可望增加彈性,預計今年底前完成修法的行政程序。經盤點,目前有 39 家投信顧業者符合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資格。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力拚「行動創新」,喊出鬆綁八大金融措施,其中一項就是放寬「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境外基金」在國內委任金融機構家數限制,改以單一基金別控管,提供境外基金機構選擇在台銷售通路之彈性,提高引進多元商品之意願,並有利金融業評估投資人及商品適配度,提高對投資人之保護,及擴大高資產業務範圍。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明,所謂「未具證投信基金」,就是投資有價證券不到 60% 的基金,標的可能包含黃金、衍生性商品、期貨或不動產,風險、波動度較大,這類基金目前只能銷售給專業投資機構及高資產客戶。

高晶萍表示,過去國外資產管理業者若想引進 3 檔境外基金,只能委託 1 家投信顧銷售,修改函令後,未來若有 3 檔就可委託 3 家銷售,該項政策鬆綁主要是採納投信顧業者的建議,希望能有更多彈性。

高晶萍指出,各家投信顧業者擅長領域不盡相同,客群樣態也不一,可能有些業者專攻高資產客戶,儘管代理成本可能因此拉高,但國外資產管理業者可自行決定要找幾家業者合作代理境外基金。

根據統計,國內目前有 9 家投信顧業者、引進 17 檔,截至今年 4 月底,合計規模達新台幣 17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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